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河北省消防条例》、市消安委转发《省消安委关于加强“九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将“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析评估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综合评估,重点评估火灾形势及规律、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等,提出管当前、利长远的针对性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消防救援部门,研究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对本地“不放心”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集中约谈,督促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贯彻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机构安全隐患防范的十五条措施》,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
(二)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明显标识和指示牌,引导师生规范停放、充电;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建立专项检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检查标准、处罚措施等,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情况,重点整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渠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2.抓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巩固集中攻坚行动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教育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消防安全技术指导意见》,聚焦建筑内外消防“生命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外部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清理疏散通道、清除门窗障碍物等,严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日常管理。
3.抓实高层建筑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深刻汲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提请相关部门对高层建筑开展针对性排查检查,认真梳理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情况,重点整治使用领域电气安全隐患以及竖井、管线防火和防火封堵问题,对问题隐患挂账整改、照单销号,结合实际开展利用固定消防设施扑救初起火灾的实地演练。
(三)强化针对性排查整改
1.聚焦重点场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寄宿制学校、偏远乡村学校、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为排查重点,不定期、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内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力度,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一人多岗、擅离职守等问题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坚持销号管理、动态清零。
2.聚焦重要时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寒假前、春季学期开学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有效降低火灾事故风险。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寒假离校期间火灾防范工作,发动学生开展“三清两关一杜绝”活动(即清宿舍、清教室、清校园,关电源、关门窗,杜绝大功率电器),彻底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
3.开展可燃物清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深刻汲取石家庄“3·9”众鑫大厦火灾、涿州“3·7”医院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建筑物屋顶、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紧贴建筑物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等突出问题,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对楼内堆放的可燃物,每日进行巡查清理。对紧贴建筑物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设置不燃性防火隔断或设置不燃性顶棚等防火分隔措施。
(四)强化针对性宣传教育
1.深化消防宣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策划开展空中课堂、知识竞赛等活动,制作发布一批创意作品。充分用好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上的学校安全教育音视频资源,组织学生通过智慧黑板免费观看安全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2.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化消防宣传协调联动机制,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年底前,各学校要开展“三个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防范重点,讲清法律后果,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五)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与公安、应急、电力、燃气、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联动机制,针对冬季火灾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特点,加强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 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修订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提升应急联动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25 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 防宣传教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下好防范风险的“先手棋”,打好应对处置的“主动仗”,按照“三管三必须”总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加强约谈警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或突出风险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火灾事故多发和防控措施不落实、隐患风险突出的单位,要进行约谈提醒,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集中挂牌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有效整改落实。
(三)加强跟踪问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不落实、措 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 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