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衡水市七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
焦梅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托管班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规范中小学托管班的建议,市教育局结合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
一是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育方法,明确教育重点,采取专题教育和学科渗透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日常教育相衔接的形式,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严格实行“1530”常态化安全教育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前夕,针对消防、食品安全等重点内容,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参加托管服务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强化安全保障。
二是严防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紧盯托管服务等市场主体,常态化做好日常监管。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
三是加强正向宣传引导。通过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的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校全面了解本校师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引导。
您对以上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