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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24  18: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衡水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提升校园安全水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树牢安全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委(党组)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2.推动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安全,推动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四个100%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防护质量建设水平;充分利用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网上巡察,实现网上网下巡察同步进行,建立起多方位、全视角、全覆盖的校园安全预防体系。

二、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末端落实

3.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衡水市教育局机关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局领导干部学校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签订年度《学校安全稳定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奖罚考核制度,形成责任链条,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4.完善校园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安、政法、市场、住建、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同时,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行业监管范围内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暗查暗访,对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一查到底、追责问责,增强学校安全专业执法管控实效。

5.完善涉校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统一指挥、高效有力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援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按照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市级预案,广泛宣传解读。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大力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建立与公安等部门协同的依法处置“校闹”工作机制,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及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信息,保护学校和教师应有的权利,为学校安心办学托底。

6.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事故直报制度,对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主管教育局将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不贰过”。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风险防控

7.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近年来市内外校园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对照《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清单》,充分运用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推进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建立信息统计报送机制,定期统计、汇总、分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

8.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23 年民生工程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工程,积极推动市县校三级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监控视频清晰度、重点点位全流程、视频信息联网、学生就餐区域显示屏幕设置、食品加工过程公开五个100%。健全一支队伍(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完善三项制度(食品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规范三种行为(食堂建设、食堂监管、食堂经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9.加强校园消防风险防控。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行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会同消防部门建立学校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开展消防控制室“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组织开展校园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高空防护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校园运用物联网手段实现智能监测、实时分析和预警研判,早预警、早处理。严管校园内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各学校至少明确 1名消防安全专(兼)职教师,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内容,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四个能力”。

10.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控。按照《衡水市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突出重点群体、重点时刻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争取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水域管理,全面排查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隐患点,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开展定期巡查检查。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

11.校园周边环境。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小商店、快捷酒店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查处抽奖类游戏和向学生销售香烟(电子烟)、问题食品、有害玩具、淫秽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主动对接公安、卫健等部门了解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特殊人员信息动态,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并做好安全管控。

12.预防校园暴力伤害。加强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严防激化升级引发伤害事件。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3.校车安全。按照《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2023年底前高标准完成非国标校车替换工作。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黑校车”“非专用校车”排查整治。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实行错峰上下学,缓解交通压力。

14.实验室安全。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程管理。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5.燃气安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燃气管理制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燃气自闭阀,查处违规占压燃气管道,气瓶间违规设置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将气瓶违规放置在室内用餐场,违规使用双火源、燃气管线跨屋以及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等安全隐患问题。

16.特种设备。开展锅炉、双层压力锅、电梯等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17.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课堂教育坚持“五有五落实”,严格把关安全教育读本内容,针对学生群体特点、年龄结构,分别采取动漫、情景剧、公开课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日常教育继续坚持“1530”(即每天放学前 1 分钟,每周放学前 5 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 30 分钟)安全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员性、实战性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自救和救护能力。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防“校园贷”、非法高利贷、“套路贷”、校园传销和网络电信诈骗等宣传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8.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省市内外发生的涉校案事件,市教育局突出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股)长,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市直学校党委(党组)书记、校长的专业化培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常态化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升末端安全素养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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